音乐生活报社关于公开征求《音乐生活报社咽音振兴专家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6/26 9:20:40   文章来源:音乐生活报

       为进一步促进咽音振兴,充分发挥咽音振兴专家委员会成员的作用,音乐生活报社起草了《音乐生活报社咽音振兴专家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3年7月1日前向音乐生活报社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58号美惠大厦C座203室 王建松(收)

       联系电话:010-65546511/15612697921

       电子邮箱:musiclifebm@htaec.com

附件:音乐生活报社咽音振兴专家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征求意见稿)



   音乐生活报社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音乐生活报社

咽音振兴专家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音乐生活报社咽音振兴专家委员会成员(下称“专委会成员”)在咽音振兴工作中的作用,经研究,现将专委会成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基本工作职责

    (一)在咽音振兴事业中,积极发挥自律和表率作用;

    (二)动员、团结更多的弟子投身咽音振兴事业;

    (三)担任评审工作的评委,应按时参会并正确行使审议与表决权(或以书面审阅的形式,对已形成的名单进行最终审定);

    (四)作为咽音练声法主要师资力量,不仅要服从安排担任各地主讲人,更要完成主讲人自带学员的提名;

    (五)作为领队,率其弟子参加报社主办或联合举办的咽音纪念活动、学术交流、专题讲座、行业年会等;

    (六)音乐生活报社印发文件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现阶段工作职责

    (一)“咽音振兴特训班”先期所需学员的提名或推荐;

    (二)训练师、矫治师评定所需候选人的提名与推荐;

    (三)《中国咽音八十年》大事记所需相关年代及事件线索、实物资料的提供;

    (四)积极投身所在城市咽音振兴分会的组建与升级;

    (五)音乐生活报社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监督管理

      根据《咽音练声法传承人评定暂行办法》第五条,音乐生活报社对专委会成员将每年进行一次履职评估。经评估达标的,可继续担任专委会成员;经评估不达标的,取消其专委会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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