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排行榜创办人
【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近年并成功创办排行榜的经验,学历、年龄不限。
二、具有排行榜分赛区形成与拓展的经验。
三、四个优先,即:
1、有意承包排行榜者优先。
2、有意承办排行榜者优先。
3、连续三届的创办人优先。
4、同时创办多个排行榜者优先。
【职责描述】
一、能够独立创办各类声乐排行榜。
二、能够在《音乐生活》以及相关顶级机构始终主办的前提下,创办并常年举办各类声乐排行榜。
【薪酬与回报】
20K-30K/月,具体报酬面议。
【应聘方式】
电话:010-65546511/15911011773
邮箱:zhangyuqiang@htaec.com、musiclifebm@htaec.com
@ 2003 Copy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5546511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58号美惠大厦C座二层
邮编:100027 京ICP备090892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