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艺术展(讨论稿)
经多方会商,拟决定常年举办首饰艺术展并制定如下总体实施方案:
一、时间地点及名称
(一)展览时间:自2011年起,首饰艺术展将在澳门、纽约、伦敦、北京、太原、鄂尔多斯等地巡回举办。
(二)展览名称:中国艺术博览会·首饰艺术展。
二、展品限定
展品将以中艺公司签约大师设计的新款艺术首饰为主。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中国玉文化研究院、中央美术学院等。
(二)支持单位:文化部外联局、文化部艺术司、教育部艺教司等。
(三)承办单位:中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中国玉品鉴定中心等。
(四)在中国艺术博览会组委会基础上成立首饰艺术展指导委会与首饰艺术展专家委员会(名单另附)。
(五)由首饰艺术展专家委员会与中国玉品鉴定中心等常年负责展品的审查与鉴定工作。
四、相关活动
(一)高峰论坛:邀请中外专家,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代表及收藏家等出席
“首饰艺术高峰论坛”。
(二)新款发布会:定期向中外发布新款首饰艺术品。
(三)奖项设置:在中国艺术博览金奖基础上增设“首饰艺术”金奖。
五、发行全国性会刊
创办《首饰艺术周刊》,定期发布新款首饰与金奖评选结果。
中国玉文化研究院
中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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